近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组织制定,市智能交通中心、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参与起草的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公交智能调度系统 平台规范》(编号:SZDB/Z 35-2011)及《公交智能调度系统 通讯协议》(编号:SZDB/Z 36-2011)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自4月1日起实施。此两项标准与2010年8月5日发布的《公交智能调度系统 车载调度终端》(编号:SZDB/Z 30-2010)形成了国内首个公交智能调度系统系列标准。
2010年11月11日,交通运输部和市政府签署了全国首个部市共建“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我市公共交通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借助信息化手段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强化安全管理,是提高我市公交服务水平的有效途径之一。我市通过公交行业特许经营改革,整合公交资源,形成了全市三家公交特许经营企业经营全市公交业务的格局,相比较其它城市而言,公交智能化建设更迫切需要统一完善的标准。
公交智能调度系统系列标准的发布,体现了市交通运输委用标准化手段统一公交智能化建设技术路线、软件接口规范、硬件质量标准的工作思路。其中,《公交智能调度系统 车载调度终端》规范了公交车载智能终端功能及性能要求;《公交智能调度系统 平台规范》规定了公交企业智能调度平台的功能及性能要求;《公交智能调度系统 通信协议》明确了公交企业智能调度平台与行业应用服务平台之间的通信规则和数据格式。
系列标准的实施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是为政府在公交行业上统一监管、公交信息统一信息发布奠定基础;二是兼顾了公交企业经营管理的差异性,充分发挥企业的自主性与积极性,引导公交企业推动智能化建设;三是确保公交智能化建设始终保持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四是保证硬件设备之间的互换性,扩大了硬件设备来源,从而降低采购成本;五是通过标准化促进公交智能调度硬件生产行业的规模化生产,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系列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为交通运输行业智能化发展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必将促进卫星定位、3G通讯等物联网技术在整个交通运输行业的推广应用,促进我市智能交通运输服务相关产业发展。